在学术论文的署名体系中,通讯作者(Corresponding Author)是负责与期刊编辑、审稿人及读者沟通的核心角色。通常,通讯作者会在姓名右上角标注星号(*)或其它特殊符号(如信封图标)。然而,当一篇论文出现两位通讯作者,却仅使用一个星号标注时,这一符号的实际含义往往引发混淆。本文将从学术惯例、期刊政策及署名伦理角度,系统阐释“两个通讯作者一个星号”的典型代表意义,帮助研究者正确理解并规范使用这一标注方式。

在绝大多数学术期刊中,星号(*)是标注通讯作者的标准符号。其核心功能包括:第一,明确指定论文的对外联络人;第二,赋予该作者修改稿件、回复审稿意见的权限;第三,在论文发表后承担读者提问的回复义务。当论文只有一个通讯作者时,星号直接指向单一负责人。此时,星号的含义清晰无歧义。但当论文声称有两位通讯作者却只用一个星号时,问题随之出现——这个星号到底代表谁?或者是否意味着两位作者共享同一标识?
经过对Nature、Science、IEEE系列等高水平期刊的调研,两个通讯作者一个星号通常出现在以下几种场景中:
场景一:共同通讯作者,但星号仅标注于第一通讯作者。部分期刊规定,即使论文有两位通讯作者,也只需在排名靠前的那位作者(通常是资深作者或项目负责人)姓名上标注星号。另一位共同通讯作者则通过脚注或致谢部分说明,例如“共同通讯作者:XXX”。此时,星号代表的不仅是联络人,更是论文的最终责任主体。
场景二:星号标记“主要通讯作者”,另一位为“次要通讯作者”。某些学科(如化学、医学)的论文中,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可能为同一人,而另一位合作导师为第二位通讯作者。期刊允许两位通讯作者存在,但星号只标记主要联络人,第二位作者通过其他符号(如§、?)或文字说明其身份。
场景三:期刊排版或系统限制导致符号复用。少数期刊的投稿系统仅支持一个星号标注,作者不得不在“作者贡献”或“致谢”中说明两位作者均为通讯作者。此时,星号本身仅为格式占位符,其实际含义需结合页面注释理解。
对于论文作者和读者而言,“两个通讯作者一个星号”极易引发误解。为避免通讯作者身份的不明确,建议遵循以下原则:
1. 核查期刊作者指南。每本期刊对通讯作者的标注规则均有明文规定。例如,ACS(美国化学会)要求所有通讯作者均需标注星号,而Elsevier旗下部分期刊允许仅标注一位。作者在投稿前应仔细阅读“Author Guidelines”中关于“Corresponding Author”的章节。
2. 使用文本说明补充符号含义。如果期刊仅允许一个星号,作者必须在论文首页脚注或致谢部分明确说明:“*Corresponding author. Both authors contributed equally to this work as corresponding authors.” 此类声明不仅能澄清符号含义,还能满足学术伦理要求。
3. 区分“共同通讯”与“优先级通讯”。当两位通讯作者贡献不等时,星号标注优先级更高者。例如,星号标注项目负责人,而另一位年轻导师通过“共同通讯”说明身份。这种标注方式常见于跨团队合作论文。
不同学科领域对通讯作者符号的使用存在显著差异,这直接影响了“两个通讯作者一个星号”的实际含义:
生物医学领域:多数期刊(如Cell、The Lancet)要求所有通讯作者均需标注星号。若只有一个星号,通常意味该论文只有一位通讯作者,即使作者列表中看似有两人。此时需要仔细阅读“作者贡献”部分,确认另一位作者是否具有通讯责任。
理工科领域:IEEE、ACM等学会期刊常采用星号加数字的组合符号。例如,星号仅标注第一位通讯作者,第二位使用“?”或“?”。若仅有一个星号,很可能第二位通讯作者通过其他方式标注。
社会科学领域:部分期刊(如Sage出版)允许通讯作者信息写在封面页,而正文中不标注符号。此时,星号的存在可能仅是为了符合期刊模板,其实际含义需结合论文首段或致谢理解。
许多研究者在处理“两个通讯作者一个星号”时容易陷入以下误区:
误区一:认为星号代表“共同通讯中的第一人”。实际上,星号的功能是“责任代表”,而非排序。如果两位作者贡献相等,应明确标注两个星号或均不标注而是在备注中说明。
误区二:在投稿系统中将两位作者均勾选为通讯作者,却只在正文中标注一个星号。这会导致系统与纸面信息矛盾,引发审稿时的误会。建议统一符号与系统的设置。
误区三:认为脚注中的共同通讯说明能完全替代符号标注。实际上,读者在快速浏览时可能忽略脚注,从而误认为星号唯一作者为唯一通讯人。更合理的做法是:符号标注为主,文字说明为辅。
优化建议:投稿前,请与合作者确认通讯作者排序,并向期刊编辑部发邮件询问:“Our paper has two corresponding authors. Should we use two asterisks or one asterisk with an explanatory note?” 这样既能确保合规,又能避免后续争议。
“两个通讯作者一个星号”并非单一标准,而是期刊政策、学科惯例与个人选择共同作用的结果。其本质是学术共同体在有限符号空间中对多位责任人身份的权宜表达。对作者而言,最安全的做法是:始终遵守目标期刊的作者指南,明确通过文字说明星号所指定的具体通讯作者及其责任范围;对读者而言,遇到此类标注时,应首先查看论文首页的脚注、致谢或作者贡献声明,而非仅依赖符号本身。在科研诚信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透明、准确的署名不仅是学术礼仪,更是对知识传播的负责。通过本文的解析,希望研究者能在面对“两个通讯作者一个星号”时不再困惑,并能规范地运用符号传达真实的作者责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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